大学

两只小蜜蜂

为了星期三去北京,今儿一上了三的课。最后一堂的复习课。现在严重考虑还去不去北京。就是去也真只能呆那么两天,跟john+jiae聊聊,到莎那里借居一夜然后赶快返回恶补课程。真不喜欢去北京,交通方面花太多时间,现在天气又这么冷,我又这么懒。再加上真是要恶补了,知识方面还行,可是让老师读一堆错别字的答题太不幸了。主要是,我倍儿倍儿倍儿欣赏这个老师。别的课不管了,就这门美学我得好好考好。其实考试听起来特好玩~这家伙(like all good teachers...)出的题很“自由发挥”。要是能用英文考我就很爽快的稀里化啦bs掉了。聊起什么意识概念...借首二手的歌词不就完了吗。可是我懂嘛啊,我嘛都不懂,更不想写了。

第一次

第一次认识了一个叫何勇的孩子。我的唯一借口只是我不是北京人。 第一次吃拔丝红薯。 很甜很粘粘在牙缝。 第一次看高校演出。 很简单的开心。

站在台上很有魅力的女孩,叫鬼牙。 我说,叫什么?  鬼牙。 发亮的那种。

最近视觉崩溃,很多很强很有趣的孩子+陌生人。总让我觉得自己过着方方块块的生活,总让我觉得自己无聊天真。我好像总是想证明什么,证明自己也是有魅力,有个性,有能力的人。我们好像都要证明什么。其实跟她骑车看21点30分天津的夜景,扯到我们不存在的白马王子,就够了。

好好的乐乐呵呵的去吧。别哭。

living well is the best revenge

世界上最不幸/诡异的发明:Christmas in China 商场里不停的播放圣诞节歌曲。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我朝天朝地朝身边的美女瞥了瞥,很认真的确定了自己在地球上的坐标位置。手攥在口袋里,很紧很紧。再松开。松。恩。还是不喜欢荧光灯。

周末玩过头了。 薄薄的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童话故事中的一个女孩,可爱的不可不怜惜。说话是活生生的卡通宝贝,眼神却含有个性的刚强。还有23 岁已成婚的猫眼美女,办事干脆,说话大方,什么歌都能唱。她只比我大两岁,却好像比我成熟两倍。她唱的摇滚最好。还有要去我逃走地方的女孩。她轻轻地说了三个字,说出了我千里之外的半辈子,吓了我一跳。世界好小,越来越小了。还有... 还有很多,但是现在想想我也搞不懂了。我只能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有点促头+神经质,我。

该死的圣诞周末要去北京找莎撒娇。xx俱乐部在北京有什么xx派队,要放一个关于柏林文化的艺术电影。我一点都不想派队,但是自从Jeff提到柏林是现在文艺界最活跃的地方以后(他说,纽约死了,东京也死了。现在柏林是艺术家和年轻人的天堂。柏林有便宜的房租,满街的画廊,咖啡厅,和卖艺人),就对这个想象中很规矩,很整洁的地方产生好奇。总之觉得这好像是老天爷的安排。不过,除了这个柏林以外,只想跟她安静地好好聊聊。21岁的我们显然比16岁的我们傻了很多,这是我们要认真分析的一个问题。

很喜欢最新一期的《城市画报》。 (我服了这杂志了。 我爱死这个杂志了。) 一篇“离岛乐活”读了好几遍。 她说好想做现代农民哦。 我说被城市打败了,精神颓废了,就搬到草莓帝国吧。

他现在正在种草莓。 我说你哪来得地种草莓啊,再说大冬天的。 他说就种在花盆里,保持20C温度,好好保护,就可以了。 自己种的草莓,会不会很美味?

在那边上大学唯一喜欢过的男孩叫Nolan。Nolan. 我曾经傻傻地告诉他过,你的名字起的很好。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大一一半儿都过了。他在草坪上很卖力的玩飞碟。眼神如此镇静。长长的头发扎成紧紧地一小团,带个班丹纳花绸。总被太阳抚摸的铜色皮肤发亮。我呆了。从来没在学校见过这么有风度的人。后来打听才知道他是“田园派,” 住在我们学校的一个农夫特区,不经常到本部。第一次跟他握手时,我们在特区的草坪原上交叉。我和静,他和他的朋友。他头发披在肩上,笑得很灿烂,手很暖。他说:是清清吧。他是玩吉他,打鼓,很有gypsy feel的男人。我很容易喜欢上这种男人。

这种男人很难爱上。

最后一次跟他聊天,聊得很长。他大四了,说他毕业以后要流浪,去拉丁美洲。他看着我的I <3 NY T须说你要去纽约吗?我点头,说:在纽约也能看见星星的。他回:“天上看朦朦的星星,地上一片水泥地。” 我把这句话说给莎之后,莎说:水泥地长人,不长玉米。” 我笑了很长。我们野心勃勃的。我们要征服传说中的纽约。那时候的Nolan在我的眼中是小说中的人物,是无法追求的,是太浪漫,是不理智的。所以他最完美的时候是我不知道他名字,笑得很灿烂的时候。可是现在我觉得他应该过的很快乐。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地球的另一面,过自己无忧无虑的“乐活。” 也好。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