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安妮

问静她对安妮宝贝有什么看法时,她说:恩,看两页还行。说实话,我已经很想跟《告别微安》告别了。剩下的15页,最后的一段故事,沉淀在后脑。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就开始想,摆脱了这本书就可以读川端康成的《雪国》了。也不是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会读下去吧。能够把一本不喜欢的书很快读完也是作者的成功吧。所以,也不是不喜欢,但是词用的的确是摆脱。这种黑暗与忧郁让人喘不上气来。在读的时候似乎可以分享他/她的孤僻,可是在回想的时候只有一种空洞的感觉,那种在心里徘徊的空洞,那种没完没了的回音慢慢地敲打你的心。读了半天的收获也就是几个字:喧嚣,邂逅,蔷薇,纯棉白裙。 我不喜欢她。 我不喜欢那个穿纯棉白裙,赤脚穿球鞋,玩酒吧,玩感情的女人。我不喜欢她的颓废,她的自恋,她的自摧,她的掘强与娇弱。更不喜欢她的“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因为自己已经够神经了。寂寞永远是一个人的。往往在书中里找可以同情自己的人,还不如上MSN跟朋友消遣,或者写封信。总之,这种安静在回忆中并不安宁。其实说不定我是嫉妒这些风流故事的来源。为什么我不能在街上,电影院里,咖啡厅里邂逅所谓梦中的人?我不喜欢这种不现实的期待,也不想活在自己脑袋里的电影原声里了。

不过昨天过的真好。野猫到凌晨四点。没地方发泄那种兴奋,就发疯的听摇滚+棚克儿。没想到我也有听棚克儿的一天,好像都能看到ashley的smirk了。Sex Pistols God Save the Queen. 我说 God Save the Youth! 真的,我们还年轻,我们的路还长。回家的时候,我等你带我去开桃花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