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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席勒的一切

学习。真好。还能读书的孩子们,真幸福。 在中国学了很多东西:语言,文化,音乐,饭局,卡啦ok, 不文明,做作,真诚,人际关系,上课时候的好孩子,上课时睡觉的孩子,不上课的孩子,自大的无聊老师,很好的老师(他叫周志强)。 还有一点,学到西方的价值,学到了他们的优点,意识到需要向他们学习的地方。在美国一直向往中国,怀念中国文化,品味,还有人。在中国才能解脱感性冲动,跨过形式冲动,达到两者之间的结晶。即使开始发愁,为灌水沙发文化发愁,只能克隆发愁,为《黄金甲》发愁,更看不起《伤城》而发愁。中国有很多聪明人,不光光聪明有才华,而且都是明白人。我们缺的到底是什么?秩序?系统?对法律的尊重?人性感变?

我说我不喜欢美国人是真的。他们说你在中国呆长了也不会喜欢中国人。他说中国人在本质上有一种腐败性。这还是人吃人的社会吗?他去日本说日本人都有毛病都是疯子。他在法国说法国人太孤高。她去韩国说每个人真像韩剧里面一样打扮。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地方。我只知道这里是家,那里是一个抚养我的地方。美国是一个大大咧咧,没有心眼儿,老塌儿很多,无知人很多,很闹但是很孤独的地方。但是他为什么又是佼佼者?为什么西方的音乐,电影,文化又能发扬全世界?为什么我们能接受他们的大众文化,我们的文化出口了却变成一种“品味”文化。是他们傻还是我们就是不够?在不喜欢中又带着对他无奈的欣赏。

很有趣的。可以站在两边观望这两个大国,真的很有趣。我觉得自己也一点一点长大了。

昨天不知不觉在为论文作研究时研究到魔岩三杰。 得出这个先人已经总结出的结论:不嫁玩摇滚的。

007

007。全都是挺感慨抑郁的更新,我也逃不了“迷乱的青春时期"。未成熟的我+太成熟的我=矛盾的我。

新年。新的一年。

有的朋友是在家陪爸爸妈妈过的,有的是陪电脑过的,有的是在浴池里泡澡过的,有的睡过的,还有一波朋友是醉过的,闹过的,还有我~我呢,眷恋ing过的。今年是好几年第一次没跟她一起过。我们总会疯到哪儿去,逃离我们那个无聊小镇。大前年在皮斯堡,前年我们人生地不熟地飘到梦想中的纽约,去年我们半生半熟地跟朋友去纽约的新年派队,今年我疯回家了。

我对他说:我好爱这里。 他说:恩,因为这是属于你的。

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可以比得上家的感觉。就连清晨六点破烂的纽约,也微微不足。就是这么简单。跟秋去她推荐的一个气氛不错的酒吧。听五哥唱我错过的,补都补不过来中国歌。他是多么和善,像个广东老大哥哥。我又是多么想弥补我所有不知道的,关于这个属于我的世界。他们轮流唱"Subaru",让我想起童年,迷恋北海道的感觉.自己是谁我都不知道了。我已经n次碰到翟老师,可是每次还是懒得介绍自己,只可以默默地佩服这个人表面的大架子,骨子里的细腻心,发烫的热情。

年过完了,就想回家了。他们的歌声很美。我也完成了任务似的。因为其实元旦是我最喜欢的节日。

晚上-回来-聊天-然后兴奋地一夜失眠,脑袋瓜里拼图插图翻杂志,计划我这一生。我一直在做我的梦,就算搬进纸盒子里恐怕还不会变。

我爸挺怪的,有的时候觉得真``是个很出色的小说/电影角色。 全世界其他的爸爸对我来说更怪,因为我就这一个爸。 今天对80后有点反感。 没什么好说的了。 冷~

living well is the best revenge

世界上最不幸/诡异的发明:Christmas in China 商场里不停的播放圣诞节歌曲。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我朝天朝地朝身边的美女瞥了瞥,很认真的确定了自己在地球上的坐标位置。手攥在口袋里,很紧很紧。再松开。松。恩。还是不喜欢荧光灯。

周末玩过头了。 薄薄的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童话故事中的一个女孩,可爱的不可不怜惜。说话是活生生的卡通宝贝,眼神却含有个性的刚强。还有23 岁已成婚的猫眼美女,办事干脆,说话大方,什么歌都能唱。她只比我大两岁,却好像比我成熟两倍。她唱的摇滚最好。还有要去我逃走地方的女孩。她轻轻地说了三个字,说出了我千里之外的半辈子,吓了我一跳。世界好小,越来越小了。还有... 还有很多,但是现在想想我也搞不懂了。我只能说:对不起,实在对不起。有点促头+神经质,我。

该死的圣诞周末要去北京找莎撒娇。xx俱乐部在北京有什么xx派队,要放一个关于柏林文化的艺术电影。我一点都不想派队,但是自从Jeff提到柏林是现在文艺界最活跃的地方以后(他说,纽约死了,东京也死了。现在柏林是艺术家和年轻人的天堂。柏林有便宜的房租,满街的画廊,咖啡厅,和卖艺人),就对这个想象中很规矩,很整洁的地方产生好奇。总之觉得这好像是老天爷的安排。不过,除了这个柏林以外,只想跟她安静地好好聊聊。21岁的我们显然比16岁的我们傻了很多,这是我们要认真分析的一个问题。

很喜欢最新一期的《城市画报》。 (我服了这杂志了。 我爱死这个杂志了。) 一篇“离岛乐活”读了好几遍。 她说好想做现代农民哦。 我说被城市打败了,精神颓废了,就搬到草莓帝国吧。

他现在正在种草莓。 我说你哪来得地种草莓啊,再说大冬天的。 他说就种在花盆里,保持20C温度,好好保护,就可以了。 自己种的草莓,会不会很美味?

在那边上大学唯一喜欢过的男孩叫Nolan。Nolan. 我曾经傻傻地告诉他过,你的名字起的很好。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大一一半儿都过了。他在草坪上很卖力的玩飞碟。眼神如此镇静。长长的头发扎成紧紧地一小团,带个班丹纳花绸。总被太阳抚摸的铜色皮肤发亮。我呆了。从来没在学校见过这么有风度的人。后来打听才知道他是“田园派,” 住在我们学校的一个农夫特区,不经常到本部。第一次跟他握手时,我们在特区的草坪原上交叉。我和静,他和他的朋友。他头发披在肩上,笑得很灿烂,手很暖。他说:是清清吧。他是玩吉他,打鼓,很有gypsy feel的男人。我很容易喜欢上这种男人。

这种男人很难爱上。

最后一次跟他聊天,聊得很长。他大四了,说他毕业以后要流浪,去拉丁美洲。他看着我的I <3 NY T须说你要去纽约吗?我点头,说:在纽约也能看见星星的。他回:“天上看朦朦的星星,地上一片水泥地。” 我把这句话说给莎之后,莎说:水泥地长人,不长玉米。” 我笑了很长。我们野心勃勃的。我们要征服传说中的纽约。那时候的Nolan在我的眼中是小说中的人物,是无法追求的,是太浪漫,是不理智的。所以他最完美的时候是我不知道他名字,笑得很灿烂的时候。可是现在我觉得他应该过的很快乐。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地球的另一面,过自己无忧无虑的“乐活。” 也好。也好。

你好,我叫清清,你是?

昨儿作论文。熬夜熬到四点。今天有人说我怎么看着这么憔悴。我照了照镜子,照出来一个脸色发黄,气质懒散的女孩。我对她说,你好,我叫清清,你是? 就这样慢慢慢慢地忘掉自己是谁。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别扭人,所以总照镜子不光是因为自恋,而是为了提醒自己, hi, my name is qing qing, you are?

翻译最难了。我当不了翻译。能读英文很幸运。因为莎士比亚,因为很多歌词。小时候我是一直不太喜欢内个家伙的, will shakes. 然后,有一天,突然,我爱上了这个家伙。我狂读他的书,借关于他的纪录片,看他的电影,背他的诗。我觉得爱就得爱的彻底点。不管是一本书,一个乐队,一个 电影,或者是一个人。撒谎了,不知道怎么去彻底的爱一个人。我对莎说,莎你总是把6/5的自己投入于恋爱,而我只敢用2/3的自己去爱。没有死去活来的爱过一个人,真的没有。从来没有失恋过。每次分手总是好啊,自由了,真好。然后过了一阵子,寂寞了。反反 复复,这种孤单的梦,习惯了。

我对他说,今天挺静的,有点犹豫感。他放的恰恰是阳光灿烂的reggae。我是内种喜欢腐烂在音乐中的女孩。沉的越深越暗越好。为什么偏偏迷恋上了loneliness. 为什么在最寂寞的时候会爬起来写啊写,写掉灵魂,写掉伤感。我对他说,别放这么灿烂的 音乐了,我受不了。有时候觉得,玩艺术的人真他妈不幸。我们是逃不掉的。因为我们都太敏感了,太怕被抛弃,太怕找 不到世界上唯一能理解我们的人。因为我们太自恋了。因为我们是上帝旁边的人。因为我们活在第二种境界。因为我论文写的真烂老师我对不起你请。原谅。逃不掉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