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

以下细说

I 吃字 最近在吃字。一点,一撇,一行,一段,一页。坐地铁时,吃午饭时,吃晚饭后,睡觉之前。梦里的字就像一行浮游巨人,挥舞他们硕大的手臂,膝盖,腿部,脚足而顶天立地。我像宫崎骏的典型女主角一样朝看他们。我不拍被吞噬或打败。我要将他们征服。我要征服每个点,每个撇,每个旁,每个细节,每个逗号叹息。我要像幽灵公主骑着巨狼一样,向森林,向大地飞驰。

II 纽约的疯子们

颜峻老师说,曼哈顿街上到处都是疯子。他们手拿提包,绷着脸,有精英,有堕落,你跟他们交流,他们会很和善,会冲你笑。而颜峻说,表面的宁静,可是显然个个都要崩溃了。

在纽约快有三年了。我已经看不到压力,看不出疲倦了。这里的每个人坐地铁时要么发呆,要么听iPod或翻手机。早晨的车厢永远是宁静的。

颜峻还说,有四年了没见了,在你的岁数比例长些,在我的短些。我感觉,如果脱凡成仙不算的话,他一点没变。我不懂实验音乐,更谈不上喜欢。我是个没有耐心的人。上大学时试过参加冥想小组。去一次沉思了45分钟都差点疯了。零碎的心事像蚂蚁一样在我大脑里爬行。颜峻应该是那种坐在瀑布底下不眨眼的高人。

我很钦佩可以如此投入于声音与细节的艺术家。在好莱坞逐渐走向只出有爆炸有暴力打打杀杀轰轰烈烈的影片时代中,有人可以沉迷于一颗骰子,一张卡片摩擦出的声音,莞尔一笑,真美。不,真牛B。有趣的是,他们玩的是noise,而因为我们生活中物质与科技性的杂音太多,他们反尔在玩宁静了。

III 耳鸣

第一次玩完嗓子哑了。第二次耳鸣了。我就在黑暗里使劲听了the sound of silence好一阵子。Silence有时候最吵,比歌剧吵,比酒吧闹。有可能是兴奋吧。最近认识了一些可爱的人。怎么说呢,都他妈可爱。可爱的朋友们让我们的团体更可爱。可爱团体团团团圆圆圆跳跳跳。还记得我和刘佳两年前感叹道:怎么多认识在纽约的中国人啊?上街拐几个?现在我们有自己的crew了,我却要走了。倒是真有许多惋惜。不管,纽约夏天属于我们的。目标:多喝多跳多多多。

四菜一汤

我有个习惯。男朋友下班不回家吃饭的话,我便从唐人街下车,溜到离车站最近的四菜一汤餐厅。我要的都是最简单的家常菜,比如西红柿炒鸡蛋,炒豆角,五花肉,一条炸鱼,还有,不要忘了一碗清汤。一个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好中国。我每次吃四菜一汤总是狼吞虎咽,吞咽一阵子后再发呆,有时候发呆回来还以为自己就在中国了。餐厅外面的“四菜一汤”标志在里面是相反着来读的。它就那么一个标志,没有 "four dishes + one soup"标题。你说,是你的话,也会以为漂到的中国的某个小街小巷吧。 回到空空荡荡的家以后开始听音乐,发现我好音乐啊。二手玫瑰的歌词富有讽刺,但对我来说,更代表希望。

《允许部分艺术家先富起来》

我是一包名牌的香烟 我塞进了穷人的口袋 我是一只贪婪的耗子 我被富人收养起来 我是一盒治性病的药 我被爱人偷偷的打开 我是一个犯了戒的神仙 我被老天T了下来 一群猪啊飞上了天 一群海盗淹死在沙滩 我的儿子被做成了金钱 摇曳的花枯萎在河岸 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工人 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商人 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诗人 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废人 允许我国的农民先富起来 允许我国的美人先富起来 允许我家的佣人先富起来 允许我国的艺术家先富起来 一群猪啊飞上了天 一群海盗淹死在沙滩 我的儿子被做成了金钱 摇曳的花枯萎在河岸 一群猪啊飞上了天 一群...

来,纪念一下青春。纪念一下第一次看Live晕倒在场地。纪念一下二手玫瑰。纪念一下遥远的21岁。

关于melancholy

前几天跟刘佳吃饭,谈到忧郁对写作,对创作的一定启发作用。我坚持没有忧郁感的人是很难“创造”的。这也不是什么新发觉,Aristotle比我先到一步,在四世纪他就说过 “all men who have attained excellence in philosophy, in poetry, in art and in politics, even Socrates and Plato, had a melancholic habitus; indeed some suffered even from melancholic disease.”  以前在上高中,上大学的时候我是个爱沉迷在黑暗里听音乐的孩子。现在再听以前比较忧郁的播放表--Placebo, The Notwist, Yeah Yeah Yeahs, Broken Social Scene, Radiohead, Cune, Kevin Shields, Thom Yorke etc etc--说实在的,有点咽不下去的感觉。我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我长大了,快乐了,不需要这种artificial darkness的感觉给自己创伤。另一方面就是我快乐的平淡了,无聊了,连博客也一个月才碰撞一次。可是,就像刘佳说的,多写的话也就是今天去了哪里玩,前天去了哪里玩。

很少被感动。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年多在纽约一直很少被打动。我的确快乐,可是我失去了最基本的动力,来自于危机性的动力。

PUSH

人还是要PUSH自己的,不死进push一下,就不会知道自己的能力底线在那里。这就是我最近没日没夜没周末加班的结论。嗐,我这就算不了什么了,老板工作狂的爆发力是更让人敬佩的。不过我可以实实在在的说,自己的努力呈现在学生们的笑脸上,是非常...有成就感的。恩,就这样了,半年能换来一天的成就感,价值感,就很值得了。 最近听很多中国流行老歌。郑钧。姜育恒。好我承认我是看了快乐女生后然后下载了一堆。爽!

“有时候人只是呆呆的往前走。”

其实只要是往前走,就好了。你不一定明白这一切的因因果果。只要你努力的向前,努力的push,总有一天答案会呆呆傻傻的站在你面前,莞尔一笑。

来来来

So beautifulI've never seen that place When the trip is over I want to go with you

来来来,让我们写首歌,唱个故事。我送你一百首love songs: 楊乃文的"今天清晨," Coldplay的"Lovers in Japan/Reign of Love," The Honeydippers "Sea of Love," Rufus Wainwright的"Across the Universe," Vamps的"Sweet Dreams." 请你注重歌词,看好节奏,之后请不要忘掉去HIGH。

最后我还是去买了看Hyde的票。我卖掉Laruku的CD+DVD换来恐怕是一生中最后一次可以见到1/4他们的机会。Laruku,你永远是青春的代表与追求。因为你我可以说我hardcore。因为你我和莎莎跑到Baltimore。因为你我的中文读写能力会提高。因为你我读了两年日文,之后成为了日本文学迷。因为你我们看着月亮等着日出让我们的心灵诞生。因为你我追到韩国。最后在纽约看Hyde是花我自己的钱,拿自己的薪水赚来的爱的确不一样。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很离奇的青春。在大部分美国青年人只懂得尝试喝酒吸毒的时候,让我能从音乐中体验到真爱。一个在美国的中国女孩爱上一个日本乐队的真爱。我们健康又快乐。谢谢你,彩虹。谢谢你,哲也。

Goodnight to you I always do think of you Even when I'm faraway Were you wonderful today?

中南海

今天猛听中国摇滚。Carsick Cars, Joyside, Re-Tros, 二手玫瑰,郑钧,我在想,我的Rock n' Roll Hero到底去那里了?说唱也转了一圈,什么郝雨, 费尼克斯,葡桃,把哥哥那一套全搞上去。记得那年在南开参加了Rock n' Roll组认识了很多朋友,去了二手的演唱会还因为POGO给晕倒。有时候回想在中国日子如同回想一个电影,不敢肯定某某个片段真就是自己的生活。而我这一生还没有那么high过,精神上的一种高。不像美国孩子们喝酒抽大麻派对这种。我真的有点厌倦美国孩子们的玩法。虽然现在时尚中国小青年也是泡吧喝酒着玩。莫非我老了。我是真老了。我好烦这种溜酒吧,坚持无聊酒吧的对话。这么个大纽约,一点刺激也没有。我讨厌外国人的玩法,抵制三里屯的存在,讨厌酒,讨厌烟,我很无聊。我只需要我的音乐,我的更无聊的朋友们,我们一起在后海泡。 你明白,只有在你那里,我才能静下心来。 北京北京2006。 我永远爱你,爱死你个跳皮筋。

an unorthodox lesson on translation/介就是QQ清清版翻译

--- The Internet is made of misery, and Internet with no Wiki just... suck.别提wiki了,这种破网连鱼都抓不到。

--- I did, however, find a great beyond-mouth-watering-words bakery, and have promptly decided, after the first bite of the eyes-watering-out-of-gratefulness bread, that I WILL WHEN I GET MY OWN APARTMENT IN CHINA OR NEW YORK HOPEFULLY BOTH THAT IT WILL BE NEAR A BAKERY. 不过今天的确找到一家让人流哈喇子的面包店。在吃一片让我感动的要流眼泪的面包时,我决定了:以后有自己的(在纽约或者在中国或最好是两边都有~汗)的家以后,楼下必须有个很好的面包店!

--- I am so bloated from Ray's music I feel like smashing up my 20GB iPod. What century do you think this is? Not a 4000song one, certainlly. But then, all this new music plus all this old music sort of does make me want to kill myself. Songs with the length of around 2.5 minutes (for example: Strokes' "Is This It" and ANT's "when your heart breaks (into many little pieces) and Brain Failure's "New York City" and The Platters' "Smoke gets in Your Eyes" and etc etc.) are puuurrrfection. 在慢慢地消化从ray大库考到的音乐。我正在想怎么谋杀20GB的iPod。你认为这是什么世纪?真的不是4000首歌的,真的。不过,说实在的,最近我听音乐听伤了,很快就想谋杀自己了。我为什么总是动不动就杀?? 我改一下,最完美的歌应该是差不 多2.5分钟就唱完的,比如说:Strokes的 "Is This It" and ANT的 "when your heart breaks (into many little pieces) and 脑浊的"New York City," The Platters' "Smoke gets in Your Eyes"等等。)

--- Because we live in such a material world, you know, and I'm wired to the Internet, lost my soul to my headphones, five fingers to cellphones, a couple more toes to shoes, four limbs to fashion consciousness, and my mind has been swimming in magazines, movies, the art of vision, lately. 因为我们活在一个爱物的世界。因为我最成功的恋爱就是跟Firefox,我们谈了n年了我还天天挂它身上不放。因为我把魂丢给了耳机, 五根指头让给了手机,脚指头给了鞋子,四肢扔给了时尚心态,脑袋瓜给了杂志,电影,视觉。

--- A moment of silence, I think I have just now, right this second, decided that I may still have to play with English after all. Because it is kind of fun..................... because you gotta play where your strengths are. 肃静。肃静。我英文的确比中文写的好。若是玩文字的话,我也的确只能玩英文。可是我还是…我还是… 我还是妄想有一天能拥有两个语言。

--- Not to be sleeping with your best friend's husband BUT, I miss the NEW YORKER. 并非想跟最好的朋友的丈夫发生性关系,可是,我还是真挺想《纽约客》的。

--- I read an article on Malcolm Gladwell today in Chinese, and I remember his name in English in The New Yorker! 今天在《东方企业家》读了一片关于Michael Gladwell的文章。发现能认得出他就是因为《纽约客》啊~

--- See, there are things you like that I, too, can like!!! (maybe we just both have a thing for New York...?) 你看看,有些你喜欢的东西我也喜欢嘛(要不我们就是太喜欢纽约了~娘~我真的也不是那么那么喜欢纽约啊)

--- Next year when I'm back in my rabbit hole we call O-H-I-O. I'm going to open up my eyes and ears. I'm going to subscribe to a stash of magazines (and it will include my beloved Chinese mags, somehow). I'm going to read and write my soul out. I'm going to open up my eyes and ears for all the kids dreaming of going to New York City. I'm going to open open open to see if that world really is that great. 天,这么一大段英文,我说什么了?我好像就是在说明年回那边去(死——)一定要订一堆杂志,一定要把耳朵大开眼睛睁大点,一定要为了这些孩子们搞明白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地方又这么值得欣赏,值得参考。

--- and here I quote Brain Failure (Chinese punkrockband that's pretty much Rancid with an accent)... "Dreaming about... New York City... Better to know... Better to go.... Better to feel... Better to dream... New York City, New York City all right, New York City ohh yeah~" 脑浊的一首歌叫“纽约.”

--- I will one day be in The New Yorker. I will one day be in The New Yorker. In some shape, form, bribe... yadda. 有一天我的名字会出现在《纽约客》里。做梦的梦想阿…有一天…….

--- And here's my schedule *Jan 10th: Beijing... John and Jiae are coming to Beijing... meeting up with them! If I can find time, I'd like to check out Chaoyang for TimeOut's headquarters. 编辑要来北京,下礼拜见他们~~~~ 朝阳区真麻烦,不过想去看看《乐》的总部。 *After that until Jan 18th: studying and finals and stuff.... 考试复习什么的~~~ 我还是个学生?我好像是个坏学生。 *Jan 25thish - Feb 20thish: Trip to Yunnan--->Guang Zhou--->Shen Zhen---> Hong Kong--->maybe Fuzhou. 云南-广州-深圳-香港-福州―――――〉天 *Feb 20thish: Happy Fucking Chinese New Year either in Tianjin or Fuzhou or Hong Kong. 新年快乐。我在哪里 过? *After Chinese New Year: dun dun dunnnn. 自己想要的。自己去奋斗吧。

I want to say: damn. 我想说:X.

三八八卦大本营

今天是星期三,明天是星期四,后天就是星期五了。我的房间收拾了以后还是眼花缭乱的。小说终于读完了。人也跟着老了一个多月了。一本读完没有什么成就感的小说,就是读的时候像在喝浓浓的卡布奇诺一样,甜甜地,没有伤害地。

看见了一双匡威的鞋,标价¥600。感觉跟我刚买的鞋差不多,差不多的颜色,一样的皮鞋带。只不过我的便宜几倍,可是我还是挺想要这双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对物恋上了。喜欢鞋子,喜欢包,喜欢带来安全感的薄外套。不喜欢裤子,裤子太麻烦。去香港的时候决定要买两条Calvin Klein牛仔裤,然后就这两条不会太变形的裤子换着穿算了。壁纸又换回成Dolce&Gabbana。我在想,中国是不是一个太注重外表的国家?全亚洲是不是在外表上花太多时间。清清是不是变的越来越淡薄。我最近真有点接近僧人醒悟的感觉/欲望。盘旋在这么多书,杂志,唱片,电影,电脑,2D,3D,2.5D虚构世界中的我,脑子了想象着白色空间。真是永远不知足的无聊女孩。没有时尚的服装武装我们的细皮嫩肉,我们又是什么。我们还牛吗?

他说:我们永远只能去模仿... 永远只能去追去赶人家。

我这个人听歌很没有耐心。在一个朋友家拿iPod当DJ时,我总是每分钟换一首歌,把大家搞得很无奈,可是我真的觉得1分钟长的歌挺完美的。

我只知道我很欢喜你

把Duncan Sheik的"Barely Breathing"送给北京,送给它的污,雾,舞,与妩媚。从北京回家的路上一直听《千禧曼波》的原声。穿过这座城市的边缘,我发呆发俄发梦。梦醒之后,之后,使劲的攥起手,我要,我轻轻地无奈地说我还是要你了。没有,这次不是说男人了(XD),我不要男人了,我不寂寞。我要一座城市。城市我要得起。璇子笑过我说:清你这不叫北漂。你又不是身无一文去流浪卖艺的。打破我浪漫主义的她说的对。我是上京,我是北游,我是去北京,因为我不能不去,因为我可以。想要的话,就得去闯。 五道口又变了。莎三天前去过的餐馆今天拆了。北京变了。地铁更有秩序了。几个拿着大喇叭的管理人员呼隆着群众。他们喊着 "你们走这边!你们走那边!" 像摩西分红海一样把人群拨开。我哈勒鲁亚了一句,对交通警察暗暗地鞠躬敬礼,再次熟背了八耻八荣。中国变化好大。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很多的变化并不是好的。我只是想抓住现在的一秒钟。那么,在2:15的一秒,让我们一起抓住。

买了一双鞋子,喜欢,是卡布奇诺颜色的,如果在卡布奇诺里放很多cream+sugar. 五道口商场(乱世乱世!)买的,一家还算很有feel的店。刚进去时候还以为老板是男的,结果一说话发现是个很帅的女孩,哇真的太帅了。她说:对吧,美女。然后眨了眨眼,弄了个我闹不懂得手势。I am in love.

终于去了传说中的三里屯。跟想象的差不多,都是外国人。不过,喝多了,人自然而然就快乐了。挺傻的,其实。为了快乐我们只能借毒找另类的high~  我就听我的音乐,摇我的头,抽英国人给的中南海烟,听那个西班牙人说:fuck yeah! 我终于找到热狗了!他瞥了我一眼,我还给他一个毒眼。我们却活在同一个世界。真是名不虚传的三里团儿,漂亮的女人跟洋人,走在街上一会儿是英文一会儿是北京话,酒吧外面没完没了的 "hello hello, have English song."

每次都会说,okay啦,最后一次了。然后,再然后,半夜在五道口消遣。半夜的五道口是1/4外国人,1/2韩国人+日本人,1/4中国人。我跟守门的人吵架。我说让我们进去你没看见她冻死了吗?身边刚认识的男士加了一句:yeah, motherfucker! 守门的说:死就死呗,不就是一个人吗?

牛啊,真牛。 真佩服。

买了一堆中国摇滚。店老板是个纯粹的北京男孩。他说话什么都“成”。我听着心里麻麻的,暖暖的。不知道下次去这店还在么。买了一堆很难找到的艺术片。老板让我们留下email和电话。搬家时好联系。找不到那个杂志。漂。她问我你要你知心的男人还是要写。我说写。所以,我要去北京了。所以,现在我要好好读书了。好乱的一篇啊。还年轻。

we're just playing catch with some viiibes

这好象是悲剧吧? 今天大半夜泡在维基网上。忘掉是怎么点到axl rose的。从axl点到跟他有仇隙的kurt kobain。从kobain点到影响他的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作家william burroughs,再读了读ginsberg+kerouac。 然后就乱点了。placebo因为内天翟翊老师说在流行音乐节感受到中国乐队离外国乐队水平还是有一段的。好爱好爱placebo哦。 jimi hendrix看看为什么我认识的一堆boys都喜欢他。led zeppelin因为好像这些人都是一伙的吧。我x其实我挺败的。很多东西不知道。真的压根儿就不知道也没太想知道。在米国的时候想方设法了解中国。在中国又开始了西方文化教育似的。不过我喜欢从中国遥望西方,特别是美国,因为终于可以比较客观的对看它。因为从这里看美国,它是一个多么文艺丰富而又很干净的国家。不知道为什么,人在的时候丰富往往变成历史与回忆,而干净便是孤独与感情上的疏远。

总之还是得多读。就算一晚上读了半天好像只明白了一些很不幸的人生哲理... 1. 想当艺术家必须在童年时受到挫折。 2. 想当大艺术家必须能吃的就吃,能喝的就喝,能犯的就犯,能操的就操。 3. 想当个能上历史书的艺术家人物就得死的很不明白,很不是时候。

要么你就去当个axl来一个十年不出的专辑叫.....

第一次

第一次认识了一个叫何勇的孩子。我的唯一借口只是我不是北京人。 第一次吃拔丝红薯。 很甜很粘粘在牙缝。 第一次看高校演出。 很简单的开心。

站在台上很有魅力的女孩,叫鬼牙。 我说,叫什么?  鬼牙。 发亮的那种。

最近视觉崩溃,很多很强很有趣的孩子+陌生人。总让我觉得自己过着方方块块的生活,总让我觉得自己无聊天真。我好像总是想证明什么,证明自己也是有魅力,有个性,有能力的人。我们好像都要证明什么。其实跟她骑车看21点30分天津的夜景,扯到我们不存在的白马王子,就够了。

好好的乐乐呵呵的去吧。别哭。

你好,我叫清清,你是?

昨儿作论文。熬夜熬到四点。今天有人说我怎么看着这么憔悴。我照了照镜子,照出来一个脸色发黄,气质懒散的女孩。我对她说,你好,我叫清清,你是? 就这样慢慢慢慢地忘掉自己是谁。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别扭人,所以总照镜子不光是因为自恋,而是为了提醒自己, hi, my name is qing qing, you are?

翻译最难了。我当不了翻译。能读英文很幸运。因为莎士比亚,因为很多歌词。小时候我是一直不太喜欢内个家伙的, will shakes. 然后,有一天,突然,我爱上了这个家伙。我狂读他的书,借关于他的纪录片,看他的电影,背他的诗。我觉得爱就得爱的彻底点。不管是一本书,一个乐队,一个 电影,或者是一个人。撒谎了,不知道怎么去彻底的爱一个人。我对莎说,莎你总是把6/5的自己投入于恋爱,而我只敢用2/3的自己去爱。没有死去活来的爱过一个人,真的没有。从来没有失恋过。每次分手总是好啊,自由了,真好。然后过了一阵子,寂寞了。反反 复复,这种孤单的梦,习惯了。

我对他说,今天挺静的,有点犹豫感。他放的恰恰是阳光灿烂的reggae。我是内种喜欢腐烂在音乐中的女孩。沉的越深越暗越好。为什么偏偏迷恋上了loneliness. 为什么在最寂寞的时候会爬起来写啊写,写掉灵魂,写掉伤感。我对他说,别放这么灿烂的 音乐了,我受不了。有时候觉得,玩艺术的人真他妈不幸。我们是逃不掉的。因为我们都太敏感了,太怕被抛弃,太怕找 不到世界上唯一能理解我们的人。因为我们太自恋了。因为我们是上帝旁边的人。因为我们活在第二种境界。因为我论文写的真烂老师我对不起你请。原谅。逃不掉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