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饕餮,关于我操

三个月下来,很难具体说中文有什么长进。除了可爱同屋传授的几个word of the day,我还是处于在人微言轻、做不针毡、阳奉阴违、四个字四个字的世界中迷迷糊糊浮游的女孩。不过今天去国博倒是偶然听到饕餮二字,差点要了我的命。原本我以为如此用不上场的词竟以如此神秘的方式再次出现于我的人生。想必我交的朋友们是对的,他们在教我这词的时候那么细心的解释是因为他们知道我是什么人,知道有一天姑娘我会站在国博的青铜尊前,听到语音导览器讲到饕餮,差点泪流满面。 我记得他们指着毛绒动物说,这个叫饕餮,饕餮呢,是个神秘的怪兽 。它有羊身,眼睛在腋下,虎齿人爪,一个大头和一张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由于吃得太多,最后被撑死。我当时看着这两人的大眼睛,严肃无辜可爱的眼神,只能微笑。岁月流逝,就算我们人不见了情也尽了,至少我们还有这个怪物,至少它在我们心中是个有份量,有故事的词。

至于其它的词,想必更庸俗一些。比如 “我操” 二字以成习惯。不知不觉就揪出来发泄一下。主要是老板说,同事也用,我喜欢的北京人都贫,说得又是那么带劲,我很难不跟着一起起哄。我高兴时候“我操”这天气真好,北京这蓝天真他妈不容易。我生气的时候“我操”这门最终会至我于死地,怎么每次都这么难开?我每天花一分钟开这门,一天下来两分钟,一周下来20多分钟,这一年起码也得浪费几天的时间吧?我惊讶的时候“我操”你丫来真的。我佩服的时候“我操”你在美国出生的怎么中文还这么好?我崩溃的时候“我操”不活了。

让我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我永远做不到(其实我更宁愿能说天津话),不过有两个比较灵活的字、什么场合都能派上场的大将,也是是好事。

总而言之,我喜欢可以生活在一个有饕餮,有我操的世界。

活着回家

半夜骑车,好不好,终于可以听到城市呼吸,可以看到夜行者施工。哪里冒出来那么多人,我不晓得,只知道城市就是那么一砖一瓦建设出来的。半夜骑车,好不好,话说这几天北京的污染雾特别过分,骑半截儿还下起了酸雨小雨,我就 继续使劲的向前挖挖的骑,比旁边儿民工还努力的推推推动自己的大腿。骑累了,出汗了,iPod开始放Bruno Coulais的杰作,《西马来亚》的原声。我单手骑车,另外一手飞跃状态。我左眼瞄了一下 朦胧的CCTV大楼,有外国人站在的士前外留影。我右眼闪出脑海里的碧蓝天空,碧绿草地,接下来又给差点撞到的汽车一个中指。 前老板面试我的时候说道,我已经忘了她为什么会说道,感觉纯粹在聊天。她说,我天天早上骑车上班,感觉天天与死神擦肩而过。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已经是奇迹了。接下来一天再棘手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

为了天天的小奇迹,骑下去吧,好不好。

后海的船

亲爱的已经不再写博客的世界: 当夜晚终于把世界刷黑,当黑夜终于把喧哗吞没,当话也没了,情也尽了,我想我也只能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照映下自己的黑眼睛。在连着第五天深夜回家,镜子面前发呆时,豁然有种陌生的感觉。毕竟,我们一生过来,其实很少能看到自己的脸,很难看到脸上的皱纹,思绪,忧愁,快乐。只有在镜子前的刹那,重新认识自己。

你是谁?你相信什么?

我想这几天是我过得最有成就感的几天。 我想这些外国人天天酗酒创作自娱自乐是不是真的很美好。 我想倒在床上像睡美人一样就那么昏迷不醒100年。 我更想爱,把这里的一切一切紧紧的拥抱,死都不放。

榴莲的味道

倒时差中的身体很容易背叛自己,第一天5点醒,第二天4点,第三天4点半。每次苏醒后大脑就会被无数琐碎的事情吞没,该做的事儿,该见的人,该说的话。最后只好投降,打开电脑,用写作的方式来整理思绪。 友人说每次回国都会得场大病,我默默无言,也只能等待身体的一步步抗议。心想自己是不是真不适合在中美之间折腾,感叹为什么这两国之间非要有这12小时的阴阳差距,就算是10个小时,精神上也好接受些。

今天起床家里散漫有榴莲的味道冲刺鼻孔,我惊醒后还以为自己漂流到了东南亚。榴莲这东西我没吃过,不过嗅起来就知道是有分量的水果,带给大脑一定的慢性袭击。想必这就是它进化中的防备武器,不料还是被什么都能吃的亚洲人发现了,反而变成宝物。

我决定今天一定要把这榴莲消灭掉。我要把它的味道吞到肚子里头,以防大脑夜里还留恋着。我想泰国人马来西亚人如果流浪他乡,大脑里,肚子里,一定留恋着这果子的扑鼻味道,勾引对家乡的还念。而这榴莲在大北京只能让我感叹全球化。杨贵妃,当初唐玄宗快马加鞭的给你运荔枝也不过如此啊。也不知当代唐人是都贵妃了,还是都庸俗了。我只知道这味道咱实在受不了。

I & II but no III

I 缘分 | 本能 姑娘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黄色吗?因为你最喜欢黄色。我从小就佩服你,你喜欢什么我就喜欢。"

多年后,姑娘考上了长青藤,毕业后来到了大纽约,在享有声望的金融公司工作。奋斗是姑娘的本命,美好的未来是她的,金子银子也是她的。而谈起怀旧,只有姑娘能与我感叹15多年前在俄亥俄小镇的许许多多。她说,能在纽约再次见面,这就是缘分吧。我想告诉她,借用她最欢的《还珠格格》的台词,这是本能。就算我们分别漂流到世界尽头,我也会一样祝福,一样相信总有一天,我们又可以散步Highline,论述人生。

II 蛇舌 | 脑残

"Know what a forked tongue is?"

"One that's split in two?"

"Yeah, like the tongue of a snake or lizard. Except sometimes ... they don't belong to a snake, and they don't belong to a lizard."

He deliberately removed the cigarette from his lips and stuck out his tongue. Its tip was clearly split in two, just like that of a snake. Then I watched, transfixed, as he lifted the right tip of it, then skillfully grasped his cigarette in the crux of the 'V.'

记录一下成长。大一时很喜欢金原瞳的《蛇舌》,现在已经读不进去了。扫描了第一页,为当年自己18岁的灵魂感叹了下下,合上书,第二天归还图书馆,然后借了一堆关于欧洲历史的书籍,远离虚拟世界。

在国内的时候,难免不听流行歌曲。某某天听着听着S.H.E.猛然发觉,靠,这玩意儿真单纯,真健康,真脑残。我就这么瘫痪乐呵下去,也不至于投靠椎名林檎,sigur ros,interpol这种败类吧?

Gravity Rides Everything

从何说起? 从岛。纽约有座罗斯福岛,位于曼哈顿和皇后区之间。岛很小,岛很黑,岛很安逸,而岛旁边的曼哈顿城是如此庞大,犹如一座一座悬挂着上千盏灯的巨石。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呼气。城市的蠕动,是汽车的废气,是人类的叹气,是时间在喘气。而这座以曾经是监狱与疯人院而成名的小岛现在却是安宁自在的,没有记忆的。从罗斯福岛朋友家的大窗户仰望这一切,我们带着略有醉意的微笑跳舞,凝视,发呆。

友人问道,“什么让你快乐?”

晕。我整个晚上一直盯着角落的DJ, 他边跳边耍音乐,不停的在闪光灯下摇摆,自娱自乐,狂欢。我说,“音乐吧,音乐让我快乐。”然后不知不觉的暴露了文艺细胞。我说,“高中时候经常一个人带iPod…”

“啊,这么先进?高中就有iPod? Walkman吧?”

“好,Walkman。”

高中时候经常一个人晚上跑到家附近的一个小山坡。当初的确只有Walkman,放的是自己很辛苦采选出来拷到CD-R的13首歌。16岁的歌曲目录大概是一大把L’arc-en-Ciel,王菲,周董,和Placebo。到了小山坡爬到最高处后,是月亮和星星的天地。人倒下在草地后,归于宇宙,星球,还有只有在你16岁能触动你的音乐。

当初听一堆日本摇滚,听得很入迷,很细腻,会一首歌分四次听,先听贝斯,再听鼓,后听吉他,最后和声。16岁的时候,音乐就是酒,是毒,是迷,是命。

“现在不了,现在喜欢人了。喜欢跟朋友们小聊聊,就再好不过了。”

成长也不过如此。让我们这些性格孤僻的孩子们走向社会,依靠朋友,拥护快乐犬类动物,再也不对猫的孤高赞美。人毕竟还是为别人活的。就算是被个俄亥俄州长大的中国女孩挖掘的日本乐队,也不过美在与友人分享那一刻。

因此,最近危机感很强烈。纽约的生活只乘下两月,我拉出每个朋友分头面对。许多是新朋友,更多是没时间见的老朋友。纽约的时间概念就是那么可恶,不到最后一刻就没时间,不提前一星期约就没时间。

其实时间是有的,只不过努力没到位。危机感让我重新认识了许多人。更让我感触到惋惜。前几天跟邻居友人散步日落公园,发现了当初这位帅气的乐队主唱原来是个那么脚踏实地好人,跟我一个水准的geek。

“我靠,你也喜欢《星际牛仔》啊?”

“得,我喜欢威尔斯柯基狗完全是因为爱因啊。”

“啊,我也是啊!是啊。”

两人接着像傻子一样爆笑。人生很奇妙,因为人很奇妙。我,不管在哪里,一定会珍惜共鸣的那一刻。至于明天,还有那些没有时间的约会,I hope we'll make time.

以下细说

I 吃字 最近在吃字。一点,一撇,一行,一段,一页。坐地铁时,吃午饭时,吃晚饭后,睡觉之前。梦里的字就像一行浮游巨人,挥舞他们硕大的手臂,膝盖,腿部,脚足而顶天立地。我像宫崎骏的典型女主角一样朝看他们。我不拍被吞噬或打败。我要将他们征服。我要征服每个点,每个撇,每个旁,每个细节,每个逗号叹息。我要像幽灵公主骑着巨狼一样,向森林,向大地飞驰。

II 纽约的疯子们

颜峻老师说,曼哈顿街上到处都是疯子。他们手拿提包,绷着脸,有精英,有堕落,你跟他们交流,他们会很和善,会冲你笑。而颜峻说,表面的宁静,可是显然个个都要崩溃了。

在纽约快有三年了。我已经看不到压力,看不出疲倦了。这里的每个人坐地铁时要么发呆,要么听iPod或翻手机。早晨的车厢永远是宁静的。

颜峻还说,有四年了没见了,在你的岁数比例长些,在我的短些。我感觉,如果脱凡成仙不算的话,他一点没变。我不懂实验音乐,更谈不上喜欢。我是个没有耐心的人。上大学时试过参加冥想小组。去一次沉思了45分钟都差点疯了。零碎的心事像蚂蚁一样在我大脑里爬行。颜峻应该是那种坐在瀑布底下不眨眼的高人。

我很钦佩可以如此投入于声音与细节的艺术家。在好莱坞逐渐走向只出有爆炸有暴力打打杀杀轰轰烈烈的影片时代中,有人可以沉迷于一颗骰子,一张卡片摩擦出的声音,莞尔一笑,真美。不,真牛B。有趣的是,他们玩的是noise,而因为我们生活中物质与科技性的杂音太多,他们反尔在玩宁静了。

III 耳鸣

第一次玩完嗓子哑了。第二次耳鸣了。我就在黑暗里使劲听了the sound of silence好一阵子。Silence有时候最吵,比歌剧吵,比酒吧闹。有可能是兴奋吧。最近认识了一些可爱的人。怎么说呢,都他妈可爱。可爱的朋友们让我们的团体更可爱。可爱团体团团团圆圆圆跳跳跳。还记得我和刘佳两年前感叹道:怎么多认识在纽约的中国人啊?上街拐几个?现在我们有自己的crew了,我却要走了。倒是真有许多惋惜。不管,纽约夏天属于我们的。目标:多喝多跳多多多。

Incinerate

绒绒。 昨天我又看到Sonic Youth了。

他们站在台上,还是一样年轻。只不过这次,我没有站在最后一排装酷,你也没有每过几首歌就从前排跑到后排来,一边呼呼喘气一边向我会报前线有多么high。显然,长发混乱额头出汗的你确认了我理智的决定。我一直坐在后面俯视这一切切。我没听出来post-punk有多好。我只记得烟的浓味,你的花纹短裙,人海的跳跃,像侯孝贤电影一样在我周围盘转。

我只记得高兴。

哈。

人人都是贾宝玉

前天好不容易16-7摄氏度,夜晚派对的女郎们个个穿着迷你裙上阵。她们露着大腿,嘴角带着笑容,眼角含有醉意。青春就是王道,能露大腿就是自由。而我和几个女生朋友依然抱着我们的大衣,红酒一口后还是哆嗦一下。 有句话不知道能不能说出口:我活的越来越象贾宝玉了。

是这样的,最近我猛然发现身边有才气,漂亮的女孩实在太多了。大家个个都是林妹妹宝钗探春晴雯。荣府再大,能聚集那么多优秀女子实在有些不考谱。其实故事中的男人也不少,只不过他们代表司法腐败(贾雨村),扭曲的性心理(贾瑞),好色纵欲(贾琏)等等(我只进攻到第八回),几乎没一个是好东西。而女儿们是从小姐到丫鬟都是优良的标志,或者因为“生于末世运偏消” ,代表时代的种种无耐与无情。

好女人是那么许多多,读者很难不问到:宝玉前世修了什么德能在美人儿堆里长大?

石头记不提,我想很认真的感叹一下:好女孩不难找。好女孩到处都是。现在这时代的美女才女太-多-了。纽约十二钗就不提了,回想我一生接触过的女友们,个个都是极好的。

我呢,只能象宝二爷一样欢心。 丫头们万岁。男人们加油吧...

女人是水,男人是泥

在美国认实了新朋友,离别时候通常问句你在Facebook上吗。在中国就不一样了。至少二三年前,是个热血青年就有博客。挥手再见的时候顺便问下博客地址,回家打开网站就可读看大家的灵魂欢呼,个个句段都那么赤裸裸。表面再阳光的人在纸上也不过是一颗水灵灵的心。 中国毕竟是感情社会。亲人第一,朋友第二,有求之人有权之士夹在一二之间某个地位。

我挺喜欢这种感情肉麻,人际关系复杂,人人写博客,动不动就唱K的社会的。

再说到人际关系复杂,我最近开始很吃力的细读 ≪红楼梦≫,就是一手拿着字典,一点一滴的进攻这有近五百人物的经典。这书不愧是大作,故事里面套故事,美人佳人成群。故事讲的不是关于一个人,一回事,而是一家人,一辈子的恩恩怨怨,这不愧是中国文学。可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从贾雨村到刘姥姥到林黛玉到尤二姐,曹雪芹竟然能把每个人都写的那么活生生,那么个性。

要是能当个红学家就好了。或者说,要是能够专一的研究一本书,一幅画,一本专辑,就不赖了。我们生活在高速度多信息的时代,难得能细细品味。能够沉迷在另一个人几百年前的思想与意境中,能够一个字一句诗的被感动,这才是21世纪的奇迹。

Blue Valentine

前几天看了《蓝情人》。本来因为不欢而散的故事情节没敢看,结果因为朋友也感兴趣,就去了。与其说电影是个煞费苦心的爱情故事,还不如说是个Made in Brooklyn的小小悲惨爱情故事。Grizzly Bear一上,电影的视野就缩小了很多。我想我现在是否太anti-Brooklyn了,闻到它的艺术气息就让我有些反感。就算片子有多少真实,真诚,和情感赤裸的镜头,我还是有点经不住漂亮诡异的青年们。

电影的lomography感觉之外,这部电影最好看的也是最难看的。难看失落的Dean。难看操劳过度的Cindy。难看的做爱。难看的性旅馆。难看的吵架与哭泣。在许多的难看中有恳切的台词。在台词的幕后有两个杰出的年轻演员。看完这两个人伤心之后,只能想到 "what kind of pain did you people suffer in real life to be able to act like this?"

Ryan总是选择这种独立艺术电影的outsider角色,从我最喜欢The Believer里面的Danny,到Lars, 当然还有Leopold & Leob(我上高中时候莫名其妙对这个案子着了迷,读了相关的所有书籍)故事情节启发的Murder in Numbers。喜欢他已经不是因为他帅了,而是真的对着家伙的角色选择有些好奇了。我是出于叛逆的青少年心态喜欢上了他演的纳粹分子,杀人犯,神经病等等角色。而现在只会傻笑的我,以为成熟就代表安静,平凡,快乐。也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可以演个平凡人的甜蜜蜜爱情故事。

哦我忘了,内个故事叫做The Notebook.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