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for Hong Kong...

as for Hong Kong... 今天的天气阴,闷,灰。香港也有像北京的灰色天气,只不过在我记忆中的北京永远是黄色的天,红色的墙,绿银的树叶。我印象中的北京是后来补上的,何勇的“钟鼓楼”mv+姜文《阳光灿烂的日子》。我知道我是那种容易规类的女人。至于对香港的印象,是一排一排的电子楼,很厉害的声音污染,鸟语般的广东话,多物多人多鸟。空气中带着南方具有的植物幽香,可惜我好像对太美好的地方过敏。一到这里眼睛肿了,青春痘起了,被小虫咬了几个红点,整个人好象把里面的坏东西都向外排泄。有时候我想,如果相貌是由人品而定夺,那将是个多么可怕的世界。很多伟人会不会有丑八怪的相貌。 这地方太讲规矩了,太文明了,太乱了又太整齐了。街上不能抽烟,椅子上不能睡觉发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像天津这么脏的地面,却失去了朝天发呆的自由。这就是文明吗?排队不挤让我感动,可是这里的美像美国像日本像广东,就怎么也绕不到我熟悉的地盘。这里人穿的时髦得我巴不得穿着睡衣上大街。然后我知道自己是个很虚荣的孩子。我已经不知道可以归宿于哪里了。我也真的没兴趣学广东话。

不是不喜欢,香港有它的魅力,虽然不是我想象的,虽然是不属于我的。比如说,很便宜的手机。我呢,大年三十座飞机回家。回家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天津很脏很乱?会不会坐在姥姥家的阳台目睹这一切的脏与乱。站在阳台上时,哥哥总会说:小疯子,你给我下来!

那时候,会不会笑。

困在南方

旅游sucks~ 简直是往天上扔钱。现在回家的火车票很难买到,飞机票太贵。这次旅游计划的未必太失败了。啊!~ 我晕。本来以为去香港可以住爸爸那里,现在又得找旅馆。在香港住一星期旅馆,疯了?有钱我不如去买衣服................. kekeke。旅程计划更是一塌糊涂。今天说明天去广州,明天却到了深圳。晕。 死。我要回家,我只想回家啦....... ;_; 死。

困在飞机场

去的时候还是汉族,出来后就变成少数民族了。紫外线晒黑的脸,扎染的衣服,云南的音乐,白族的建筑,纳西族的古乐。游客多了,丽江死了。好歹我为了他那一句“我操我要死在大理”多在大理呆了一天。两者之间我更喜欢大理。说来半天也就是因为我这个人大大咧咧,轰轰烈烈~ 小巷小溪小灯笼秀水美丽的天地不够透气。大理一边的苍山另一边的厄海实在想让我多喘几口气。就是这样子了。丽江下着稀罕的雪,连本地人也跟着游客一样拿起相机欢呼拍照。就是这样子了,旅游好累。丽江的古镇很没意思(已经太商业化了),速河的古镇还行。喜欢云南人,温和直爽。喜欢吃蘑菇~牛杆菌,干吧菌,鸡枞,我差点死在餐桌上。很困。喜欢,还喜欢,期待。 现在在深圳,毛哥的地盘。他很能说很能干。可是,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座城市。也不想多说了。总之,我是北方姑娘。我,某名奇妙的想北京,虽然总在骂北京.... 汗。还有,我决定,以后旅行最多一星期长。

这首歌好听啊。Hot Chip's Bad Luck.

yun

忙碌。两三个星期的忙碌,忙着论文,忙着北京,忙着找工作,现在忙着旅游。旅游,其实,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这次恐怕是最后一次跟老爸老妈出来了。我很爱我老爸老妈。我以后不想跟我老爸老妈旅游了。我已经受不了中国特色的----景点-拍照-摸石头摸出好运-看石头看像什么-再拍照---的习惯了。现在在昆明,云南大学附近的某某一家咖啡厅。这里的文艺气氛还好,有诡异的涂鸦,我好像也终于找到中国帅哥比美女多的地方了。不过小清,好色什么时候变成文艺气氛了?我喜欢他们核桃色的皮肤,我看着他们骑电动车,玩BMX。我耳朵里塞的是永远年轻的ART-SCHOOL,我就忘了自己是谁,在哪里了。刚到这个地方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喜欢旅游。 昨天,是昨天吧?好像是很多天前的事似的。昨天差点跟背包组跑到元阳去看梯田。我们是一半的缘分。我帮他拍照,他帮我拍照,我们拜拜。我追过去说,我们和个影吧。他说:好,我们留个纪念吧。他说在丽江最好早上7点之前去古城,过了就是娱乐场了。我们拜拜。下午我们又很神奇的碰到了。他说他们下午去元阳,跟他们去吧。他说那里有梯田,有山,有雾,没有娱乐场。去了的话你不会后悔的。去的话两点半在火车见。我们拜拜。然后我就真的打的回旅馆跟妈吵拿了个包打的去火车站发现2:30的汽车票卖光了...然后我就花了一个半小时走回宾馆。我没等他,我朝天说了拜拜。然后今天我在石林那个倒霉的景点脑袋里抱怨了半天。你好歹把我仍在高速公路边算了。

我真是个...哎...什么什么孩子。我可怜的妈。

云南挺好的,可是我还是北方的姑娘。北京的建筑还是那么别扭,可是我要去北京了。这次去北京陪编辑调查+当翻译收获很大。认识了很多有趣,有能力,有野心的孩子...咳,孩什么子,一个个比我大比我有经验的人让我时不时朝天问到:等等,我这个小毛孩儿是怎么混进来的??? 好爱好爱我两个编辑。Jiae的能说会到,John的腼腆深沉。我想,我想,20年过去我回想我这一生哪一刻笃定了我的命运的话,恐怕就是THEME了,恐怕是纽约那个夏天,恐怕是回国的2006年。总之,这小两口子代表了我向往的生活。如果可以找到一个男人跟他干出一番事业,跟他在家里玩滑板,跟他在外面拍相片,就好了。

在北京也终于碰到了久仰的Shu and Joe。又是一对快乐的情侣。我,我汗,我太太太太太喜欢他们了。两个人有一样阳光灿烂的笑容,一样很认真能看通你的眼神。去了他们在建外SOHO的新家,漂亮死了。也去了JOYN:VISCOM在建外的工作室,更漂亮死了。认识了姜剑,喜欢他的easy-going attitude,他的事业,认识了weestar,喜欢他的chinastyle涂鸦,他那一句天津话。还有认识了canlab的几个设计师(Jimmy, CaoFeng, DING@!),跟他们聊得很投入,希望他们能成功。还认识了很多人,都喜欢,都敬佩,我汗。等等,我这个小毛孩儿是怎么混进来的???

关于工作......

1)星期一TIMEOUT的面试改到星期二,下午去了,出来之后有活干了。挺恐怖的。不会像在THEME被宠了,没有人会管了,干好就得看自己了。我要,我要干好。不过,跟那个编辑说话还是有点...什么什么的,他说现代中国有快速的经济发展但还是缺乏文化(我译的重了些),TIMEOUT要帮中国发扬文化。我明白他的意思,可是我受不了。我不信中国的文化需要外国人来挖渠。我很敬佩TIMEOUT这帮人,这也的确是个文笔很强的杂志,可是,我不信中国文化需要外国人搞几个派队才会发扬起来。我是习惯了咖啡厅画廊文化,可是我也爱我的扭秧歌糖葫芦文化。AAAhHHH。这个话题需要几杯咖啡对话的时间。中国是需要向外国学习工作方面的职业性(professionalism?),系统性,efficiency, solid foundation, the system the system, but, DAMN IF WE DON'T HAVE CULTURE. Fuck it man, China oozes culture. 我们只是乱点罢了。XD

那天我们在星巴克偷了一堆杂志,哈哈哈,中国人,韩国人,美国人,外国人,合作,挺爽。

2)姜剑打电话来说要我帮PLUGZINE英文编辑。我升天了。去了他们工作室以后就烦自己为什么没有设计细胞,要么可以跟他们一起干了。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更好了,这样太好了。我真的有点想就飞回北京开始干算了。对Plugzine,大声展不熟的朋友 check out http://www.joyndesign.com

3)奥美。这个没确定。

关于人...........

Joe的眼睛是浅蓝浅蓝的,Shu的眼睛是黑黑的。 Ding的皮肤棕的发铜,黑蝌蚪般眼睛的生动。我忘了他说他是哪里的人了,我记得他说,某某个镇有一群手工艺术家,我记得他说,有时候听音乐听到那一beat脑袋里就看到vision。 受不了,太喜欢了,多不现实的一群孩子,又是多么有意义的一番事业。 还有Tom Cruise呢,他说英文说中文都那么有味道有深度有品味,笑得又那么像Cruise哥的megawatt million dollar smile... 我很认真的对他说: you have the Tom Cruise smile... 他们都笑我追星族...笑我还是追星族的年龄。可是我没有说...我不喜欢Tom Cruise... XD

旅游还没怎么开始,我却想回家了。

关于席勒的一切

学习。真好。还能读书的孩子们,真幸福。 在中国学了很多东西:语言,文化,音乐,饭局,卡啦ok, 不文明,做作,真诚,人际关系,上课时候的好孩子,上课时睡觉的孩子,不上课的孩子,自大的无聊老师,很好的老师(他叫周志强)。 还有一点,学到西方的价值,学到了他们的优点,意识到需要向他们学习的地方。在美国一直向往中国,怀念中国文化,品味,还有人。在中国才能解脱感性冲动,跨过形式冲动,达到两者之间的结晶。即使开始发愁,为灌水沙发文化发愁,只能克隆发愁,为《黄金甲》发愁,更看不起《伤城》而发愁。中国有很多聪明人,不光光聪明有才华,而且都是明白人。我们缺的到底是什么?秩序?系统?对法律的尊重?人性感变?

我说我不喜欢美国人是真的。他们说你在中国呆长了也不会喜欢中国人。他说中国人在本质上有一种腐败性。这还是人吃人的社会吗?他去日本说日本人都有毛病都是疯子。他在法国说法国人太孤高。她去韩国说每个人真像韩剧里面一样打扮。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地方。我只知道这里是家,那里是一个抚养我的地方。美国是一个大大咧咧,没有心眼儿,老塌儿很多,无知人很多,很闹但是很孤独的地方。但是他为什么又是佼佼者?为什么西方的音乐,电影,文化又能发扬全世界?为什么我们能接受他们的大众文化,我们的文化出口了却变成一种“品味”文化。是他们傻还是我们就是不够?在不喜欢中又带着对他无奈的欣赏。

很有趣的。可以站在两边观望这两个大国,真的很有趣。我觉得自己也一点一点长大了。

昨天不知不觉在为论文作研究时研究到魔岩三杰。 得出这个先人已经总结出的结论:不嫁玩摇滚的。

哈哈哈,呼呼呼,嘻嘻嘻

又搬家了不过,还是粉红色。 也不知道为什么, 带有一种安全感。 是不是core of soul里, 自己是个小女生。 kawaii其实让我头疼。

最近忙得晕头转向,连跟朋友去看电影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在中国还没去过电影院呢。其实也没有那么忙,只是回到这座巧克力奶茶颜色的城市后,被唤醒了本质 性:懒惰。我总觉得,在这个地方,时间很容易不知不觉的+快乐的流失。从来没有纽约的压抑感,也没有俄亥俄的无聊感。只是时钟,在不注意的时候,不按秒而 按分跳跃过。

一切都还没有落实,一切都还没有准备好,我却只想读杂志,只想看影片。还有两篇的论文精炼我的中文,或者应该说:折磨。最近喜也喜过,悲也悲过,旋绕着这一个问题,我究竟有没有劲自己最大的努力?写论文的时候分分秒秒体会到自己的中文差距。这几天我一直在问自己,清清,你有没有百分之百的付出你所具有的能力?心里自己清楚。

周一在北京有面试。今天跟内个杂志的主编通话没把我紧张死。我都发抖了。太不靠谱了吧。我以为自己是征服了纽约的女孩,以后什么都不用怕了。我错了。周末还 要和THEME总编转转北京。他们有一堆meeting,让我当翻译。我答应了,可是,其实,我觉得,我根本,会做的,很失败,这种严肃场合。哈哈。再 加上还没有好好搜集+研究题材资料。一脑子的想法不知道怎么叙说出来。还有云南/香港,也没有开始研究。我喜欢丢在一个城市里,可是一点也不了解未必太什 么了。总之,想搜索一些比较有意思的旅馆。总之,总之,啊! 为什么,这个女人,会把旅游也当成负担?哈哈哈,呼呼呼,嘻嘻嘻,一切okay啦。

我不喜欢在博里写到自己的生活也就是因此:越写越烦,越没信心,越烦自己的没信心。我喜欢写关于他和她的故事,写着写着,几年过去再回来读,忘记他们的名字。可是,我是一直爱着他们的,一直。

读书

快腐烂了,脑袋。快崩了。很久没有这样读书了。 这几天读的书比我这四个月加起来读的还多似的。 说明什么,平时太败了。我有点熬不过的感觉。 什么意识形态,审美文本,精英文化啊。 别说中文了,英文我也得转老半天。

他的同屋死在泰国了,事故。老天。这是什么世界啊。 然后他问:吃了吗? 老天。写小说吗。 写小说。写小说。小说。

受不了了。

习惯在身边的人突然从地球消失,是很荒谬的感觉吧。

请你好好活着,恩,就是你了。

THEME的网站终于正式开了。Check out www.thememagazine.com 太sexy了........

真夏の果実

说起玩牌 我喜欢

威士吉   烟雾笼罩    只有中间有一展灯和桌子

恩,可是我不要酒,我决定戒酒了

红酒也戒?

什么时候变成了适合喝红酒的女人?

不喜欢酒,不喜欢没放糖的咖啡,不喜欢苦味。

喜欢晨。早上的天津,阳光明媚,有开车的,有骑车的,有卖烧饼的,有喝豆浆的,有10年前一样的感觉。我知道这次回来大多原因是为个情字。我拼命的去寻找过去的一切一切,一个字一个字的想把过去拼成现在,拼了半天去却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图。不一样的色调,不一样的风格,不一样的生命。我在拼什么呢?我在做什么呢,到底?到底在做什么?自己明明知道跟不上中国大学水平学习,现在怎么补也补不上。我在浪费时间吗?我读书我写字我看电影我听摇滚我聊天我查字典可我需要的是认可,是成就感,是受老师的宠爱,而不是没完没了的老师我对不起你的内疚感。

其实最喜欢被逼着吃苦,苦完了一切都好。

太天秤了,秤得我都有点觉得自己有点多余了。常常认为自己是个小白痴的我,幻想有时候会与现实脱轨的我,希望一切都是最好,自己最美,最好看,最优秀的我我我。有点文字自恋的我。呵呵。他说:别想太多了。《其实一切都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还没到五个月,已经认识很多美丽的人,想带在箱子里(汗)一起走的人,学到了很多东西,大部分不是从课堂上学来的,而是坐出租,聊天,读杂志,讨价还价学来的。你够幸福的,孩子....... 别想太多了。表想了.

两只小蜜蜂

为了星期三去北京,今儿一上了三的课。最后一堂的复习课。现在严重考虑还去不去北京。就是去也真只能呆那么两天,跟john+jiae聊聊,到莎那里借居一夜然后赶快返回恶补课程。真不喜欢去北京,交通方面花太多时间,现在天气又这么冷,我又这么懒。再加上真是要恶补了,知识方面还行,可是让老师读一堆错别字的答题太不幸了。主要是,我倍儿倍儿倍儿欣赏这个老师。别的课不管了,就这门美学我得好好考好。其实考试听起来特好玩~这家伙(like all good teachers...)出的题很“自由发挥”。要是能用英文考我就很爽快的稀里化啦bs掉了。聊起什么意识概念...借首二手的歌词不就完了吗。可是我懂嘛啊,我嘛都不懂,更不想写了。

an unorthodox lesson on translation/介就是QQ清清版翻译

--- The Internet is made of misery, and Internet with no Wiki just... suck.别提wiki了,这种破网连鱼都抓不到。

--- I did, however, find a great beyond-mouth-watering-words bakery, and have promptly decided, after the first bite of the eyes-watering-out-of-gratefulness bread, that I WILL WHEN I GET MY OWN APARTMENT IN CHINA OR NEW YORK HOPEFULLY BOTH THAT IT WILL BE NEAR A BAKERY. 不过今天的确找到一家让人流哈喇子的面包店。在吃一片让我感动的要流眼泪的面包时,我决定了:以后有自己的(在纽约或者在中国或最好是两边都有~汗)的家以后,楼下必须有个很好的面包店!

--- I am so bloated from Ray's music I feel like smashing up my 20GB iPod. What century do you think this is? Not a 4000song one, certainlly. But then, all this new music plus all this old music sort of does make me want to kill myself. Songs with the length of around 2.5 minutes (for example: Strokes' "Is This It" and ANT's "when your heart breaks (into many little pieces) and Brain Failure's "New York City" and The Platters' "Smoke gets in Your Eyes" and etc etc.) are puuurrrfection. 在慢慢地消化从ray大库考到的音乐。我正在想怎么谋杀20GB的iPod。你认为这是什么世纪?真的不是4000首歌的,真的。不过,说实在的,最近我听音乐听伤了,很快就想谋杀自己了。我为什么总是动不动就杀?? 我改一下,最完美的歌应该是差不 多2.5分钟就唱完的,比如说:Strokes的 "Is This It" and ANT的 "when your heart breaks (into many little pieces) and 脑浊的"New York City," The Platters' "Smoke gets in Your Eyes"等等。)

--- Because we live in such a material world, you know, and I'm wired to the Internet, lost my soul to my headphones, five fingers to cellphones, a couple more toes to shoes, four limbs to fashion consciousness, and my mind has been swimming in magazines, movies, the art of vision, lately. 因为我们活在一个爱物的世界。因为我最成功的恋爱就是跟Firefox,我们谈了n年了我还天天挂它身上不放。因为我把魂丢给了耳机, 五根指头让给了手机,脚指头给了鞋子,四肢扔给了时尚心态,脑袋瓜给了杂志,电影,视觉。

--- A moment of silence, I think I have just now, right this second, decided that I may still have to play with English after all. Because it is kind of fun..................... because you gotta play where your strengths are. 肃静。肃静。我英文的确比中文写的好。若是玩文字的话,我也的确只能玩英文。可是我还是…我还是… 我还是妄想有一天能拥有两个语言。

--- Not to be sleeping with your best friend's husband BUT, I miss the NEW YORKER. 并非想跟最好的朋友的丈夫发生性关系,可是,我还是真挺想《纽约客》的。

--- I read an article on Malcolm Gladwell today in Chinese, and I remember his name in English in The New Yorker! 今天在《东方企业家》读了一片关于Michael Gladwell的文章。发现能认得出他就是因为《纽约客》啊~

--- See, there are things you like that I, too, can like!!! (maybe we just both have a thing for New York...?) 你看看,有些你喜欢的东西我也喜欢嘛(要不我们就是太喜欢纽约了~娘~我真的也不是那么那么喜欢纽约啊)

--- Next year when I'm back in my rabbit hole we call O-H-I-O. I'm going to open up my eyes and ears. I'm going to subscribe to a stash of magazines (and it will include my beloved Chinese mags, somehow). I'm going to read and write my soul out. I'm going to open up my eyes and ears for all the kids dreaming of going to New York City. I'm going to open open open to see if that world really is that great. 天,这么一大段英文,我说什么了?我好像就是在说明年回那边去(死——)一定要订一堆杂志,一定要把耳朵大开眼睛睁大点,一定要为了这些孩子们搞明白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地方又这么值得欣赏,值得参考。

--- and here I quote Brain Failure (Chinese punkrockband that's pretty much Rancid with an accent)... "Dreaming about... New York City... Better to know... Better to go.... Better to feel... Better to dream... New York City, New York City all right, New York City ohh yeah~" 脑浊的一首歌叫“纽约.”

--- I will one day be in The New Yorker. I will one day be in The New Yorker. In some shape, form, bribe... yadda. 有一天我的名字会出现在《纽约客》里。做梦的梦想阿…有一天…….

--- And here's my schedule *Jan 10th: Beijing... John and Jiae are coming to Beijing... meeting up with them! If I can find time, I'd like to check out Chaoyang for TimeOut's headquarters. 编辑要来北京,下礼拜见他们~~~~ 朝阳区真麻烦,不过想去看看《乐》的总部。 *After that until Jan 18th: studying and finals and stuff.... 考试复习什么的~~~ 我还是个学生?我好像是个坏学生。 *Jan 25thish - Feb 20thish: Trip to Yunnan--->Guang Zhou--->Shen Zhen---> Hong Kong--->maybe Fuzhou. 云南-广州-深圳-香港-福州―――――〉天 *Feb 20thish: Happy Fucking Chinese New Year either in Tianjin or Fuzhou or Hong Kong. 新年快乐。我在哪里 过? *After Chinese New Year: dun dun dunnnn. 自己想要的。自己去奋斗吧。

I want to say: damn. 我想说:X.

三八八卦大本营

今天是星期三,明天是星期四,后天就是星期五了。我的房间收拾了以后还是眼花缭乱的。小说终于读完了。人也跟着老了一个多月了。一本读完没有什么成就感的小说,就是读的时候像在喝浓浓的卡布奇诺一样,甜甜地,没有伤害地。

看见了一双匡威的鞋,标价¥600。感觉跟我刚买的鞋差不多,差不多的颜色,一样的皮鞋带。只不过我的便宜几倍,可是我还是挺想要这双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对物恋上了。喜欢鞋子,喜欢包,喜欢带来安全感的薄外套。不喜欢裤子,裤子太麻烦。去香港的时候决定要买两条Calvin Klein牛仔裤,然后就这两条不会太变形的裤子换着穿算了。壁纸又换回成Dolce&Gabbana。我在想,中国是不是一个太注重外表的国家?全亚洲是不是在外表上花太多时间。清清是不是变的越来越淡薄。我最近真有点接近僧人醒悟的感觉/欲望。盘旋在这么多书,杂志,唱片,电影,电脑,2D,3D,2.5D虚构世界中的我,脑子了想象着白色空间。真是永远不知足的无聊女孩。没有时尚的服装武装我们的细皮嫩肉,我们又是什么。我们还牛吗?

他说:我们永远只能去模仿... 永远只能去追去赶人家。

我这个人听歌很没有耐心。在一个朋友家拿iPod当DJ时,我总是每分钟换一首歌,把大家搞得很无奈,可是我真的觉得1分钟长的歌挺完美的。